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第 16 條
快速跳轉
戶政事務所受理十四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者,應向相關機關查詢有無本條例第十五條所定情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姓氏條例施行細則第16條,戶政事務所在受理十四歲以上國民申請改姓、改名或更改姓名時,應該向相關機關查詢是否存在根據姓氏條例第十五條所定的特定情況。具體參考資料我無法提供。
- 第十五條條文
- 姓名條例 第 15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姓名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