戶口普查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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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辦戶口普查,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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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戶口普查法》第10條的規定,戶口普查的舉辦是由中央政府編列預算來辦理的。這意味著戶口普查的開展需要中央政府提供相關的經費支援。舉辦戶口普查涉及到大量的人力物力,因此有必要在預算中編列專門用於戶口普查工作的相應費用。這樣,政府就能夠為戶口普查提供足夠的資源,保證其順利進行。 參考資料: 《戶口普查法》(中華民國八十三年二月廿日立法)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C0000001&FLNO=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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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