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 (鎮、市、區) 公所受理申請後,依左列規定辦理: 一、役男區劃補充兵申請調查審核表及有關資料及證件 (明) 交由各村里幹事,實地調查其家屬人口、年齡、過去職業、身體健康情形及現在有無工作、家庭收入與生活環境等。 二、役男及其家庭之財產收益及工作收入有關證件 (明) 等資料,由鄉 (鎮、市、區) 公所主管役種區劃業務人員逕向財稅、地政、經建、農會等有關單位調查核對校正。申請表內右下欄,由有關單位審核蓋章(或摘列覆文內容) 。 三、綜合役男申請資料及村里幹事調查情形,得向當事人或其他有關機關(含他鄉、鎮、市、區) 實地複查後,簽註明確意見,於四十日內,將其各種調查審核表連同有關資料及證件 (明) 轉報直轄市、縣 (市) 政府核辦。
根據上述法規,根據役種區劃標準第15條,鄉(鎮、市、區)公所受理申請後,需進行相關調查和審核程序。具體流程如下: 1. 鄉(鎮、市、區)公所將役男區劃補充兵申請調查審核表及相關資料和證件交給各村里幹事。 2. 村里幹事進行實地調查,調查內容包括役男家屬人口、年齡、過去職業、身體健康情況、現在的工作情況、家庭收入和生活環境等。 3. 鄉(鎮、市、區)公所主管役種區劃業務人員向財稅、地政、經建、農會等相關單位進行調查核對,以校正役男及其家庭的財產收益和工作收入等情況。 4. 相關單位對申請表的右下方進行審核,可以蓋章或摘錄覆文內容。 5. 綜合役男的申請資料和村里幹事的調查情況,必要時可以向當事人或其他相關機關(包括他鄉、鎮、市、區)進行實地複查,並簽註明確意見。 6. 在四十天內,將各種調查審核表和相關資料和證件轉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辦。 這一程序的目的是對役男的申請進行全面的調查和核實,確保資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以上述法條爲例,例如役男申請區劃補充兵,鄉(鎮、市、區)公所會將申請表和相關資料轉交給各村里幹事進行實地調查。在這個過程中,村里幹事會調查役男的家庭人口、職業、身體健康狀況等。這是確保區劃補充兵申請的準確性和公正性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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