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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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基金會計事務之處理,應依規定訂定會計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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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13條,該基金所涉及的會計事務應按照相關法規制定會計制度進行處理。具體的會計制度內容需要參考該辦法以及相關法規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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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