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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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會每六個月開會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均由召集人召集之,並擔任主席;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主席;召集人未指定代理人時,由出席委員互推一人代理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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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8條,該基金會每六個月召開一次會議,並在必要時召開臨時會議。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並擔任主席,如果召集人因故不能出席,則由召集人指定一名委員代理主席。如果召集人未指定代理人,則由出席的委員互推一名代理主席。 例如,如果研發及產業訓儲替代役基金的召集人因病無法參加會議,他可以指定一名委員來代替他擔任主席。如果召集人沒有指定代理人或者沒有出席的委員,則在會議上的委員可以互相協商選出一名代理主席。
- 代理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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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