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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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或團體捐贈兒童福利機構之財物、土地,得依法申請減免稅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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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福利法施行細則第8條規定,私人或團體捐贈兒童福利機構的財物和土地,可以按照法律規定申請減免稅捐。具體的申請程序和條件詳細說明,可能需要參考兒童福利法及相關勸募和捐贈稅務法規。
- 福利機構名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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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