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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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之一: 一、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畢業者。 二、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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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第5條,早期療育助理教保人員需具備以下資格之一: 1.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幼兒保育、家政、護理相關學院、系、所、學位學程、科之輔系或學分學程畢業者。 2. 高級中等以上學校畢業,並取得早期療育教保人員專業訓練結業證書者。 參考資料: 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專業人員資格及訓練辦法 (最新修訂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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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