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第9條的規定,托嬰中心的室內樓地板面積及室外活動面積,應該扣除一些非兒童主要活動空間(如盥洗室、廚房等),合計達到60平方公尺以上。此外,供兒童主要活動的室內樓地板面積,每人不得少於2平方公尺,室外活動面積,每人不得少於1.5平方公尺。如果沒有室外活動面積或者不足夠的情況下,可以使用其他室內樓地板面積每人至少1.5平方公尺代替。 參考資料:兒童及少年福利機構設置標準。最新版本可以查詢相關法規網站或政府出版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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