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4

快速跳轉

受接管老人福利機構應自接管日起七日內檢具人事資料、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債權人與老人個案資料及其他必要文件,移交予接管小組。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第4條規定,當一個私立老人福利機構被接管後,該機構應在接管日起七日內準備人事資料、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債權人與老人個案資料以及其他需要的文件,並交給接管小組。這些文件的準備和移交,是為了確保接管小組可以瞭解機構的狀況和運作,以便進行相應的接管工作。 參考資料: -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行政院公報),1997年01月15日 - 「經濟部」,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https://law.moea.gov.tw/LawContent.aspx?id=GL001431

  • 福利機構名詞
  • 債權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第 4 條規定:「受接管老人福利機構應自接管日起七日內檢具人事資料、資產負債表、財產目錄、債權人與老人個案資料及其…」(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私立老人福利機構接管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