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房屋租金補貼按月每坪最高新臺幣三百三十元,並以租金總額百分之五十為上限。但租屋保證金、公共管理費等相關費用不予補貼。
- 申請補貼金額低於前項規定上限者,應核實補貼。
- 第一項補貼金額,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審酌身心障礙者戶籍內人口數、空間使用及其轄區內租金合理性後辦理公告。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 第4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此法條尚無 AI 深度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