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申請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者,得親自、通訊或委託他人,備齊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社政主管機關辦理: 一、身心障礙證明正背面影本。 二、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本人之親屬之駕駛執照影本。 三、身心障礙者本人、配偶或本人之親屬之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四、申請者為身心障礙者之配偶或親屬,並應檢具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五、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之車輛種類為計程車者,並應檢具身心障礙者本人之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六、委託他人申請者,並應檢具申請委託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第7條,申請核發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有以下要求: 1. 申請人須提交身心障礙證明正背面影本。 2. 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親屬的駕駛執照影本。 3. 申請人本人、配偶或親屬的汽車行車執照影本。 4. 若申請人是身心障礙者的配偶或親屬,還應提供全戶戶口名簿影本。 5. 如果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的車輛是計程車,還需要提供身心障礙者本人的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 6. 如果是委託他人代為申請,則還需提供申請委託書。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身心障礙者想要申請專用停車位識別證,他需要向戶籍所在地社政主管機關提交自己的身心障礙證明文件、自己、配偶或親屬的駕駛執照和汽車行車執照影本,以及全戶戶口名簿影本(如果是配偶或親屬代為申請的也需要提供)。另外,如果他的車輛是計程車,還需要提供自己的計程車駕駛人執業登記證。如果他委託他人代為申請,還需要提供申請委託書。
- 核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身心障礙證明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設置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