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人 LawPlayer logo
編章節定位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54 條

  1. 1.中央主管機關應訂定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其內容包括下列各款: 一、處遇計畫之評估標準。 二、司法機關、家庭暴力被害人保護計畫之執行機關(構)、加害人處遇計畫之執行機關(構)間之連繫及評估制度。 三、執行機關(構)之資格。
  2. 2.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同相關機關負責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之推動、發展、協調、督導及其他相關事宜。
用 AI 讀這條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4條授權中央主管機關訂定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明定評估標準、跨機關連繫制度與執行機關資格。

Q · 保護令上寫的「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到底是上課還是治療?由誰決定?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4條,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必須訂定「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明定三件事:一、處遇計畫的評估標準(由誰評估、要不要處遇、處遇多久);二、司法機關、被害人保護執行機關與加害人處遇執行機關之間的連繫與評估制度;三、執行機關的資格條件。處遇模式可能包含認知輔導教育、精神治療或戒癮治療,由專業評估決定強度,而非一律上課。

白話解讀

法官在保護令上寫「命相對人完成24週加害人處遇計畫」,對方心裡的第一個反應通常是:是真的要去,還是走走形式?答案藏在第54條授權的一份「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裡。這份由中央主管機關(現為衛福部)訂定的規範,決定了三件事:處遇計畫的評估標準(怎麼判斷加害人要不要處遇、要處遇多久)、機關之間的聯繫制度(法院、被害人保護、加害人處遇機構之間怎麼串接)、還有執行機關的資格(誰有資格提供這種治療)。這條看起來是行政授權條款,沒什麼戲劇性,但它是台灣家暴司法系統裡唯一試著「改變加害人」而非只懲罰加害人的機制。處遇計畫有沒有牙齒,全看這條授權出去的規範寫得多嚴格、配套多完整。

法律定性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54條為授權性條款,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訂定「家庭暴力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明定處遇計畫的評估標準、司法機關與被害人保護及加害人處遇執行機關間的連繫評估制度,以及執行機關的資格條件,並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相關機關負責處遇制度的推動、發展、協調與督導。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加害人處遇計畫是什麼?

由本條授權的處遇規範與專業評估決定的矯治措施,可能含認知輔導教育、精神治療或戒癮治療。

Q2家暴法第54條規定什麼?

授權衛福部訂定加害人處遇計畫規範,明定評估標準、機關連繫制度與執行機關資格。

Q3加害人處遇計畫由誰訂定標準?

中央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依本條訂定全國一致的處遇計畫規範。

Q4加害人處遇要去多久?

由法院依精神科醫師或鑑定人評估決定,認知輔導教育常見 24-36 週、每週約 2 小時,戒癮治療依醫療需要可能更長。

Q5加害人不去處遇會怎樣?

家暴防治中心先通知,情節嚴重移送違反保護令罪(家暴法第61條),最重 3 年以下有期徒刑。

Q6被害人可以查加害人有沒有去處遇嗎?

可以。依本條的機關連繫機制,處遇執行機構會將到課狀況告知司法機關與被害人,被害人可向家暴防治中心查詢。

Q7保護令處遇命令和緩起訴附條件處遇差在哪?

前者由法院核發、違反構成違反保護令罪;後者由檢察官命令、未完成會被撤銷緩起訴並起訴原案,但兩者執行標準都引用本條規範。

Q8處遇命令只是緩起訴附條件,逃避會怎樣?

一樣嚴重。不完成附條件會被撤銷緩起訴、起訴原案,是很多加害人低估的風險。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路徑法源由誰命令違反效果
保護令處遇命令家暴法第14條+第54條規範法院違反保護令罪(第61條,3年以下有期徒刑)
緩起訴附完成處遇條件刑事訴訟法第253-2條+家暴法第54條規範檢察官撤銷緩起訴並起訴原案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3 國

🇰🇷 韓國가정폭력범죄의 처벌 등에 관한 특례법 제40조(보호처분 중 이수명령·수강명령)
🇫🇷 法國Code pénal — stage de responsabilisation pour la prévention et la lutte contre les violences conjugales(責任化研習處分,無單一授權條文)
🇺🇸 美國州法層級之 Batterer Intervention Program (BIP) 認證標準(無單一聯邦條文,VAWA 提供經費但不訂處遇標準)

AI 輔助整理之對應參考,非官方對照,以各國原文為準

🔒

登入或免費註冊,看完整完整內容(更多問答 · 易混淆概念 · 各國規定)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