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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5 分鐘

家庭暴力防治法 第 63 條

違反第五十一條第三款規定,經勸阻不聽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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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規定,濫用113保護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地方主管機關得處3千至1萬5千元罰鍰。

Q · 亂打113騷擾會被罰嗎?

依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若違反第51條第3款規定濫用113保護專線(無正當理由撥打、騷擾接線人員),且經接線人員勸阻後仍不聽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重點在「經勸阻不聽」這個前提——第一次接線員會先勸阻,繼續才開罰,等於給一次改過機會;連續濫用則可累加裁罰。誤撥、緊張掛斷、單純詢問都不在處罰範圍。

白話解讀

113 是家暴、性侵、兒少保護的全國二十四小時專線。一通電話平均佔用 5 到 10 分鐘。你打進去調戲接線員、惡作劇假報、酒後罵人的那十分鐘,可能正是某個被打到昏迷的媽媽反覆按重撥鍵的十分鐘。這條罰則是 2007 年全文修正時新增的,金額看似不多(三千到一萬五),但重點從來不在金額,而在於讓「濫用緊急專線」明確成為法律違規。條文寫「經勸阻不聽」,意思是第一次接線員會先勸阻,你繼續才罰——給了一次改過機會,也給了主管機關累加處罰的依據。

法律定性

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是針對濫用113保護專線的行政罰規定。當行為人違反第51條第3款(無正當理由撥打或騷擾113專線),且經勸阻仍不停止時,地方主管機關得裁處新臺幣三千元至一萬五千元罰鍰。立法目的在於保障緊急通報資源不被癱瘓,確保真正的家暴、性侵、兒少受害者能即時打進專線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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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不小心打錯電話馬上掛斷算騷擾嗎?

不算。本條處罰的是「經勸阻不聽」,即你在被勸阻後仍繼續的情況。打錯、緊張掛斷、詢問後離線都不是濫用。若要諮詢家暴以外的事,改打1957福利諮詢專線。

Q2未成年孩子亂打113玩,父母會被罰嗎?

14歲以下不罰(行政罰法第9條),父母會被家防中心約談並做家庭教育;14至18歲得減輕罰鍰。重複惡意濫用可能轉介少年輔導系統。

Q3亂打113會被罰嗎?怎麼罰?

會。違反第51條第3款濫用113、經勸阻不聽,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裁處3千到1萬5千元罰鍰,連續濫用可累加。

Q4不是要通報家暴,該打哪支電話?

法律與福利諮詢打1957、緊急危險打110、火災救護打119;113專留給家暴、性侵、兒少及老人保護通報。

Q5113是什麼專線?

家暴、性侵害、兒少及老人保護的24小時全國保護專線,由衛福部設置,遇到家庭暴力都可撥打求助或通報。

Q6家暴法第63條是什麼?

針對濫用113保護專線的行政罰,無正當理由撥打或騷擾專線、經勸阻不聽者,可處3千到1萬5千元罰鍰。

Q7什麼算濫用113專線?

無急難卻反覆撥打、辱罵騷擾接線員、惡作劇假報等。誤撥、緊張掛斷、單純詢問不算。

Q8「經勸阻不聽」是什麼意思?

接線員先口頭勸阻,行為人仍繼續濫用才構成處罰要件,等於給一次改過機會,不是一撥打就罰。

Q9接線員遇到騷擾者怎麼處理?

明確口頭勸阻、保留通話錄音、註明時間,再報主管機關裁罰,這三步是完整證據鏈。

Q10被罰113濫用可以申訴嗎?

可依訴願法在30日內向上級機關提訴願,不服再提行政訴訟;誤撥或情緒失控可主動說明爭取免罰。

Q11濫用113 vs 濫用119差在哪?

思路同源但法源不同:113濫用罰家暴法第63條(3千-1.5萬),119濫用罰消防法,主管機關與金額不同。

Q12小孩亂打113,父母會被罰嗎?

14歲以下不罰(行政罰法第9條),主管機關多做家庭教育;14-18歲得減輕,重複惡意可轉介少年輔導。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專線用途濫用罰則法源
113家暴、性侵、兒少及老人保護通報家庭暴力防治法第63條(3千-1.5萬罰鍰)
119火災、緊急救護消防法相關罰則(謊報處罰)
110警察報案社會秩序維護法相關罰則
1957福利諮詢無專條
165反詐騙諮詢通報無專條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4 國

🇰🇷 韓國경범죄 처벌법 제3조(거짓신고·장난전화)
🇨🇳 中國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25条(虚假报警·扰乱公共秩序)
🇩🇪 德國StGB § 145(Mißbrauch von Notrufen)
🇫🇷 法國Code pénal art. 222-16(appels téléphoniques malveillants réitéré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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