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特殊境遇家庭扶助條例第1條根據參考資料,旨在提供緊急援助,幫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並協助他們自力更生和改善生活環境。該條例的主要目的是為了幫助那些處於特殊情況的家庭,例如因自然災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事件所導致的財務困難。根據這個法規,特殊境遇家庭可以申請各種援助措施,包括經濟援助、輔導服務和其他必要的支援,以幫助他們度過困境並改善生活情況。
為加強照顧婦女福利,扶助特殊境遇婦女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依據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政府對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憲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故政府應對生活遭遇實際困難的婦女提供實質援助,以改善其生活環境,避免因一時之經濟因素而遭遇更大之不幸。
為扶助特殊境遇家庭解決生活困難,給予緊急照顧,協助其自立自強及改善生活環境,特制定本條例。
立法理由為擴大特殊境遇家庭適用範圍,酌予修正文字。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依據我國憲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政府對老弱殘廢,無力生活,及受非常災害者,國家應予以適當之扶助與救濟」;憲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實施婦女、兒童福利政策」。故政府應對生活遭遇實際困難的婦女提供實質援助,以改善其生活環境,避免因一時之經濟因素而遭遇更大之不幸。
為擴大特殊境遇家庭適用範圍,酌予修正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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