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險人有關保險資料,由保險人定期保存之。
根據農民健康保險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的規定,保險人有責任定期保存與被保險人相關的保險資料。這意味著保險人必須妥善保存並管理被保險人的相關文件與資料,以保障被保險人的權益。例如,在農民健康保險中,保險人可能需要保存被保險人的申請表、投保單位名冊、給付申請書、給付收據、診斷書等相關文件和資料。保險人應該確保這些文件的保存具有可追蹤性和可檢索性,以便在需要時提供給保險人查對或作為審核給付資格的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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