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ro · 學習⚖️ 募資 · 終極解密起訴書到底怎麼寫前資深檢察官陳樂樂律師|偵查佈局 → 起訴書 → 法庭攻防|完整章節解析看課程大綱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3

快速跳轉

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人數應定額並為奇數。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人民團體的理事和監事的人數應該是定額的,且要為奇數。這條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在董事會和監事會的決策中可以有多數人的參與,以確保民主的運作。例如,某個學校的教職員工會的董事會成員由 9 人組成,符合奇數的要求,這樣在決策過程中可以取得多數的同意。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 3 條規定:「人民團體理事、監事之人數應定額並為奇數。」(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督導各級人民團體實施辦法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