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團體法施行細則第46條規定如下:1. 商業團體根據商業團體法第74條所做的修正,應向主管機關報備。2. 商業團體根據商業團體法第74條對章程進行修改,增加理事和監事的名額,并在現任理事和監事任期屆滿之前選舉增加的理事和監事,他們的任期截至現任任期屆滿的那天。根據此法規,商業團體在進行章程的修正時應向主管機關備案,並且在增加理事和監事的情況下,對於新增的理事和監事的任期也有所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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