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會以研究教育、協助發展教育及增進教育人員福利為宗旨。
教育會法第1條規定了教育會的宗旨,即以研究教育、協助發展教育及增進教育人員福利為目標。根據這項法條,教育會的職責是致力於教育領域的研究,並提供支援以推動教育的發展。同時,教育會也負責關注並改善教育人員的福利狀況。因此,教育會的工作範疇包括研究教育理論、推動制定教育政策、提供專業培訓,以及關注教育人員的職業發展和福利待遇等方面。 參考資料: 《教育會法》
教育會遵照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以研究教育事業,發展地方教育為目的。
教育會以研究教育事業,發展地方教育並協助政府推行教育政令為宗旨。
教育會以研究教育、協助發展教育及增進教育人員福利為宗旨。
立法理由教育會為教育人員及教育機構所組織之團體,應以研究教育、發展教育及增進教育人員福利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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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會遵照中華民國教育宗旨及其實施方針,以研究教育事業,發展地方教育為目的。
教育會以研究教育事業,發展地方教育並協助政府推行教育政令為宗旨。
教育會為教育人員及教育機構所組織之團體,應以研究教育、發展教育及增進教育人員福利為宗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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