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法施行細則 第 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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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依照合作社法施行細則第 7 條的規定,合作社可以向財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以免徵所得稅和營業稅。這表示合作社在符合相關法令規定的情況下,可以享有免除這些稅項的待遇。 範例參考資料: - 根據《合作社法》第 7 條的規定,合作社得免徵所得稅和營業稅。合作社可向財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經審核通過後可以享受這項稅務優惠。該規定的目的是鼓勵和支持合作社的經營發展,減輕其營運成本。 - 在實際運作中,一個符合合作社法規定的合作社如果希望免除所得稅和營業稅,就需要按照法律要求向財政主管機關提出申請。該機關會對合作社的申請進行審核,確認其符合相關法令的規定後,才會核准免稅的資格。
- 第七條條文
- 主管機關名詞
- 所得稅名詞
- 營業稅名詞
- 合作社法 第 7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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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