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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專業合作社章程準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凡願加入本社者,應先填入社願書,經社員二人之介紹,或直接以書面請求,由「社務會提經社員大會,出席社員四分之三以上之通過,始得入社」。 (在保證有限責任合作社則,「」內為「經理事會之同意,報告社員大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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