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願加入本社者,應先填入社願書,經社員二人之介紹,或直接以書面請求,由「社務會提經社員大會,出席社員四分之三以上之通過,始得入社」。 (在保證有限責任合作社則,「」內為「經理事會之同意,報告社員大會」) 。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