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服務法 第 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為整合社會人力資源,使願意投入志願服務工作之國民力量做最有效之運用,以發揚志願服務美德,促進社會各項建設及提昇國民生活素質,特制定本法。
- 志願服務,依本法之規定。但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志願服務法 第1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