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志願服務法21

快速跳轉

從事志願服務工作績效優良並經認證之志工,得優先服相關兵役替代役;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志願服務法第21條,從事志願服務工作表現優良並經認證的志工,有資格優先參與相關的兵役或替代役服務。具體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來制定。目前暫無相關資料能夠提供更具體的解釋或範例。

立法沿革 1

(0900104 制定)

從事志願服務工作績效優良並經認證之志工,得優先服相關兵役替代役;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立法理由為鼓勵學生參與志願服務工作,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成效優良並經認證之志工,得優先服相關兵役替代役。

  • 認證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0900104 制定)

為鼓勵學生參與志願服務工作,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成效優良並經認證之志工,得優先服相關兵役替代役。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志願服務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志願服務法第 21 條規定:「從事志願服務工作績效優良並經認證之志工,得優先服相關兵役替代役;其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志願服務法第 21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志願服務法第 21 條的立法沿革共 1 個版本,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