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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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性騷擾防治法施行細則第3條,性騷擾防治法第2條所稱性侵害犯罪指的是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所規定的犯罪行為。在這個條文中,提到了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條,這個法條是針對性侵害犯罪的防治所訂立的。該法條的內容可以參考以往的相關判例,例如最高法院98年度臺上字第6645號、100年度臺上字第4745號判決,這些判決中解釋了性騷擾的性質和要件,可以作為該條法條的參考依據。
- 主管機關名詞
- 第一條第二項但書條文
- 性別平等教育法法規
- 性別平等工作法法規
- 性騷擾名詞
- 當事人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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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