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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年金法 第 22 條(提供相關文件及配合義務)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保險人為審保險給付或中央主管機關為審議爭議案件認有必要者,得要求被保險人、受益人或醫療機構提供與本保險有關之文件,被保險人、受益人及醫療機構不得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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