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年金法 第 39 條(喪葬給付)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被保險人死亡,按其月投保金額一次發給五個月喪葬給付。
- 前項喪葬給付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之,並以一人請領為限。保險人核定前如另有他人提出請領,保險人應通知各申請人協議其中一人代表請領;未能協議者,保險人應平均發給各申請人。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國民年金法 第39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