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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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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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第1條是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第四項訂定的。根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十條第四項規定,衛生福利部制定該辦法的目的是為了確保身心障礙者的權益得到保障,並協調處理權益受損的事項。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有關衛生福利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事項運作及權益受損協調處理辦法的具體內容以及相關範例尚未提供,因此無法提供更詳細的回答。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法規
- 第十條第四項條文
-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 第 1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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