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 第 1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如下: 一、生活照顧。 二、生活自立訓練。 三、健康促進。 四、文康休閒活動。 五、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 六、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 七、護理服務。 八、復健服務。 九、備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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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內容如下: 一、生活照顧。 二、生活自立訓練。 三、健康促進。 四、文康休閒活動。 五、提供或連結交通服務。 六、家屬教育及諮詢服務。 七、護理服務。 八、復健服務。 九、備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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