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113條,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人數原則上每日同一服務時間不得超過三十人,且不得超過原許可設立之機構規模。機構式日間照顧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的事項包括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以及製作服務紀錄。 資料來源:《老人福利法》及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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