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式醫護服務內容如下: 一、評估住民身心狀況,依其需求擬定個別化照顧計畫,並定期評估修正。 二、提供直接及間接照顧,並督導照顧服務員執行日常照顧計畫。 三、協助住民就醫,並視住民需要,照會、轉介相關之醫療服務。 四、指導住民正確使用藥物及藥品安全管理。 五、協助住民參加老人健康檢查及疫苗注射。 六、提供住民相關衛生、保健及健康生活方式養成相關資訊。 七、協助照護品質管理與監測。 八、住民健康狀況建檔管理。 九、提供醫師定期巡診服務。 十、其他機構式醫護服務。
根據《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93條》,機構式醫護服務的內容包括: 1. 評估住民身心狀況,根據他們的需求制定個別化的照顧計畫,並定期評估和修正。 2. 提供直接和間接的照顧,並監督照顧服務員執行日常照顧計畫。 3. 協助住民就醫,根據住民的需求提供轉介和相關的醫療服務。 4. 指導住民正確使用藥物和藥品安全管理。 5. 協助住民參加老人健康檢查和接種疫苗。 6. 提供住民相關衛生、保健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資訊。 7. 協助照護品質管理和監測。 8. 管理住民健康狀況的檔案。 9. 提供醫師定期巡診服務。 10. 提供其他機構式醫護服務。 根據該條規定,機構式醫護服務應提供多項內容,包括評估、照顧計畫、協助就醫、藥物使用指導、健康檢查等,並需有醫師的定期巡診服務。這些要求旨在確保機構式醫護服務能夠提供全面且個別化的照護,以促進老人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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