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式復健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一、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 二、製作住民復健紀錄。
根據我了解的知識,關於老人福利服務提供者的資格要件及服務準則第98條,機構式復健服務提供單位應辦理下列事項: 1. 訂定工作內容及督導流程:機構式復健服務提供單位應該制定具體的工作內容和督導流程,以確保服務的品質和執行的一致性。這包括確定復健服務的內容和範圍,以及制定相應的執行和監控程序。 2. 製作住民復健紀錄:機構式復健服務提供單位應該建立和維護住民的復健紀錄。這包括評估處遇計畫、復健目標、執行的復健方案、治療進展和效果等相關資訊的記錄。這些紀錄有助於了解住民的病情和復健需求,並為制定個別化的復健計畫提供參考。 請注意,上述回答僅根據提供的報告和判決書中的內容進行推測,並可能需要進一步的法律研究和資料檢索以得出正確和具體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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