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民年金保險保險費與利息分期及延期繳納辦法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被保險人於分期繳納期間,因故無法按期繳納者,得於各該期繳納期限屆至前,向保險人申請延期繳納;延期繳納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
  2. 被保險人於領取年金給付期間,不得申請延期繳納。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