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第五十四條之一所稱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指每四年檢討調整給付金額當年,中央主計機關所公布之前一年一月至十二月為止十二個月之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並計算至二位小數,以下四捨五入。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58-1條是指國民年金法第54條之一所規定的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的計算方式。根據該條款,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是指由中央主計機關公布的前一年一月至十二月的平均消費者物價指數,並計算至小數點後兩位,最後進行四捨五入。 參考資料: - 國民年金法施行細則第58-1條:https://law.moj.gov.tw/Law/LawDetail.aspx?id=FL01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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