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4

快速跳轉
  1. 1.領取生活扶助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千九百元。
  2. 2.前項扶助金額,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起調整,由中央主管機關參照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最近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較前次調整之前一年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公告調整補助金額,其後每四年調整一次。但成長率為零或負數時,不予調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依據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第四條: 1. 根據該法規,領取生活扶助者每人每月可獲得新台幣一千九百元的補助金額。 2. 該法條中提到,扶助金額自民國一百零五年起調整。調整是由中央主管機關根據最近一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與前次調整之前一年的消費者物價指數成長率進行比較,來公告調整補助金額。補助金額每四年調整一次,但如果成長率為零或負數,則不進行調整。 3. 在本辦法實施前,如果縣(市)主管機關所定的金額高於第一項所定金額或根據前項調整的金額,則可以採用當地所定的金額。 參考資料: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第四條

  • 主管機關名詞
  • 參照名詞
  • 消費者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第 4 條規定:「領取生活扶助者,每人每月補助新臺幣一千九百元。前項扶助金額,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起調整,由中央主…」(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與托育及醫療費用補助辦法第 4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