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10條,居家護理可以由居家護理機構、設有居家護理服務部門之護理機構或醫療機構提供服務。而提供這項服務的人員必須具備相關的護理人員資格,符合護理人員法規定。具體來說,這意味著居家護理服務需要由經過相關訓練和認證的護理專業人員來執行。 作為一個例子,一個居家護理機構可以聘請註冊護士或其他有合格護理人員資格的人員,以提供身心障礙者所需的護理服務。護理專業人員可以根據個別病患的需要,提供例如傷口護理、藥物管理、生活輔助等護理服務,以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夠得到適當的照護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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