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62條: 1. 機構式住宿照顧服務的對象是需要24小時生活照顧、能力增進或夜間照顧服務的身心障礙者。這些身心障礙者需要居住在提供該服務的機構中,以獲得持續的照顧和支持。 2. 提供機構式住宿照顧服務的機構,必須符合相關法規的設施設備和人員配置要求。這些要求可能包括建築物的無障礙性設計、設施的安全性、專業護理和醫療人員的配置等。機構需要確保提供的服務符合國家的標準和要求。 參考資料: - 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行政院衛生福利部) -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立法院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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