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身心障礙者個人照顧服務辦法第88條,該條共有2項規定。第一項規定提到輔具服務應依身心障礙者個別化需求,配備必要之設施及相關專業人員,以提供個別化服務。這意味著輔具服務的提供單位應該根據身心障礙者的個別需要,提供相應的設施及相關專業人員來提供服務。 第二項規定輔具評估服務由輔具評估人員為之,輔具服務提供單位得視障別需要結合其他專業人員提供服務。這意味著輔具評估服務應由輔具評估人員來進行,並且輔具服務提供單位可以視不同的身心障礙類型的需求,結合其他專業人員來提供服務。 根據這些規定,輔具服務應該根據身心障礙者的個別需求進行提供,包括相應的設施和專業人員,並且輔具評估應該由輔具評估人員進行,並可以結合其他專業人員來提供更全面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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