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福利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 17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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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社會福利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17條的規定,社會福利機構在訂定個人資料安全維護方案時,應該考慮到安全維護計畫的執行狀況、技術發展、法令修正或其他因素,並檢視所制定的安全維護計畫是否合適。如果需要,社會福利機構應該及時進行修正。該規定的目的是讓社會福利機構能夠隨著情況的變化,確保個人資料的安全維護工作持續不斷地進行改進。 根據參考資料《社會福利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第17條提供了一個範例,展示了在特定情況下可能需要修訂社會福利機構的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畫的情況。該範例可以作為制定或修訂個人資料安全維護計畫時的參考。
- 福利機構名詞
- 第四條第九款條文
- 個人資料名詞
- 法令名詞
- 社會福利機構個人資料檔案安全維護計畫實施辦法 第 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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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