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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閱讀時間 6 分鐘

土地登記規則 第 114-2 條

以一宗或數宗土地權利為擔保抵押權,因擔保債權分割而申請抵押權分割登記,應由抵押權人會同抵押人及債務人申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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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重點摘要土地登記規則第 11402 條規定抵押權分割登記必須由抵押權人、抵押人、債務人共同申請,缺一不可。

Q · 債權人要把抵押的債權分一半賣給別人,我不簽字會怎樣?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 11402 條,抵押權分割登記必須由抵押權人會同抵押人及債務人申請。你身為抵押人或債務人,不簽字地政事務所就不會辦理登記。新債權人在登記簿上不是抵押權人,無法直接實行抵押權拍賣土地,只能對你提起訴訟請求協同辦理。這段時間是你重新檢視債務、爭取和解條件的關鍵窗口。

白話解讀

債權買賣在金融市場是日常操作。銀行把貸款打包賣給資產管理公司、私人借貸債權的轉讓,每天都在發生。但只要這筆債權背後有土地抵押,事情就不再是兩個債權人之間握手成交那麼簡單。這條規定要辦理抵押權分割登記時,原抵押權人、新抵押權人、抵押人、債務人都必須共同申請。聽起來只是程序,實際上它把所有相關人綁在同一張申請書上,任何一方拒簽,整個登記就動彈不得。對債權人來說這是流通的障礙,對抵押人和債務人來說這是難得的否決權。沒有完成登記,新債權人對土地的權利就停留在「合約上有但對抗第三人有風險」的灰色地帶。

法律定性

土地登記規則第 11402 條為抵押權分割登記之程序規範:以一宗或數宗土地權利為擔保之抵押權,因擔保債權分割而申請抵押權分割登記時,應由抵押權人會同抵押人及債務人共同申請,缺一不可。

試算與流程 AI 輔助整理,結果僅供參考

🗺 判斷流程

流程圖載入中…

大家也在問 AI 輔助整理

Q1抵押權分割登記是什麼?

把一個抵押權拆成兩個或多個的登記行為,通常因債權讓與或分割產生

Q2為什麼分割登記要抵押人和債務人一起簽字?

登記涉及登記簿上權利狀態變動,公示效力需所有相關人確認

Q3我不簽字會被罰嗎?

不會被罰,但對方可起訴請求協同辦理,最終法院判決可代簽

Q4抵押人和債務人不同人怎麼辦?

兩個身分都要到場簽字,少一個都不行

Q5抵押權分割跟抵押權變更差在哪?

分割是一個變多個,變更是改內容(金額、利率、期間)

Q6辦理需要多久?

文件齊全約 5-7 個工作天,若有一方拒簽則無限期延後

Q7費用多少錢?

登記規費依分割債權金額千分之一計算,地政士代辦費另計

Q8拒簽會有什麼後果?

對方可訴請協同辦理,敗訴方需負擔訴訟費用並可能被強制執行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面向抵押權分割登記(11402)抵押權變更登記(一般)債權讓與通知(民法 297)
申請人組合抵押權人 + 抵押人 + 債務人共同申請抵押權人會同抵押人申請即可讓與人單方通知債務人即生效
拒簽影響登記辦不下來,新債權人無法實行抵押權登記辦不下來,但抵押權本身仍有效通知前不能對抗債務人,但債權已移轉
解套方式起訴請求協同辦理登記,勝訴後法院判決代簽起訴請求協同辦理登記公證或存證信函送達即可

其他國家怎麼規定 6 國

🇯🇵 日本不動産登記法 第60条(共同申請の原則:抵当権の分割登記も共同申請)
🇰🇷 韓國부동산등기법 제23조 및 제80조(공동신청 원칙 및 저당권 변경등기)
🇨🇳 中國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五條 + 民法典第四百零七條(抵押權分割須變更登記)
🇩🇪 德國GBO § 19 + § 46 + BGB § 1132(Eintragungsbewilligung; Gesamthypothek-Teilung 共同同意原則)
🇫🇷 法國Code civil article 2419 + Décret du 4 janvier 1955(publicité hypothécaire, accord des parties requis)
🇺🇸 美國Varies by state(多數州 UCC §9-509 或 state recording statutes 規範抵押權分割之多方同意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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