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 135 條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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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土地登記規則第135條已刪除,原規範內容已整合至同章第136條起之限制登記相關現行條文。
Q · 土地登記規則第135條還有效嗎?
土地登記規則第135條已於歷次修正中刪除,現行版本不存在此條規範。原條文涉及的限制登記程序事項,已整合至同章第136條(限制登記定義)、第137條(預告登記)、第138條起(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等囑託登記)等現行條文。實務上辦理土地限制登記,請以現行條文為準。
白話解讀
本條原屬第10章相關登記規範,於歷次修正中刪除。現行限制登記相關程序應依第136條等條文辦理。
法律定性
土地登記規則第135條於修法時刪除,為土地登記規則第十章「其他登記」中關於限制登記章節的歷史條文。原規範內容已由現行第136條起之相關條文承接,包含限制登記之定義、預告登記、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囑託之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等程序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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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土地登記規則第135條還能用嗎?▾
不能。本條已於歷次修正中刪除,現行法規版本中此條無實質規範內容。請改看同章第136條起之現行條文辦理限制登記事務。
Q2限制登記在哪幾條規定?▾
土地登記規則第136條起為限制登記章節,第136條定義限制登記,第137條規範預告登記,第138條起規範法院或行政執行分署囑託之查封、假扣押、假處分、暫時處分、破產登記等。
Q3為什麼條文會被刪除?▾
通常因規範整合、過時條款移除、或併入其他條文簡化法規體系。土地登記規則歷經多次修正,部分條號因內容整合至他條而刪除,但條號編制保留。
Q4土地登記規則第135條是什麼?▾
已刪除條文。原為限制登記章節相關規定,內容已整合至第136條起之現行條文。
Q5為什麼第135條會被刪除?▾
因規範整合或內容過時。土地登記規則歷次修正時,將相關規範併入第136條等其他條文,本條因此刪除。
Q6限制登記是什麼?▾
依現行第136條,限制登記名義人處分其土地權利所為之登記,含預告登記、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等。
Q7土地登記規則第10章規範什麼?▾
第10章為限制登記章,第136-142條規範限制登記定義、預告登記、囑託查封假扣押假處分等程序。
Q8我要辦限制登記該看哪一條?▾
看土地登記規則第136條起。第136條定義、第137條預告登記、第138條起囑託登記程序。
Q9怎麼確認條文是否還有效?▾
查法務部全國法規資料庫現行版本,內容寫「刪除」者為已刪除條文。
Q10已刪除條文還能在判決中引用嗎?▾
舊判決可能引用刪除前版本作為事實基礎,新案件主張應以現行條文為準。
Q11限制登記要去哪裡辦?▾
依第3條,向土地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地政事務所辦理。
Q12已刪除條文 vs 修正條文差在哪?▾
刪除是整條移除(內容空白只剩條號),修正是內容更改但仍有效。本條屬刪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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