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記規則 第 78-1 條
- 1.前條之建物標示圖,應由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辦理繪製及簽證。
- 2.前項建物標示圖,應記明本建物平面圖、位置圖及建物面積確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建物起造人及繪製人願負法律責任等字樣及開業證照字號,並簽名或蓋章。
- 3.依建物標示圖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申請人與委託繪製人不同時,應於登記申請書適當欄記明同意依該圖繪製成果辦理登記,並簽名或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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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摘要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規定,建物標示圖須由建築師或測量技師簽證,繪錯致損害他人者,起造人及繪製人負連帶法律責任。
Q · 建物標示圖出錯了,可以找誰賠?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第2項,建物標示圖須記載「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建物起造人及繪製人願負法律責任」並由繪製人簽名蓋章、寫上開業證照字號。意思是當你的建物面積、共有部分劃分出錯時,可以同時對建商與簽證的建築師或測量技師求償,兩者負連帶責任,建築師個人的責任不會因建商倒閉而消滅。
白話解讀
你買的房子,登記用的圖紙是誰畫的?這條法律規定了答案,順便給了你一張你沒注意到的隱藏保險單。建物標示圖不能隨便畫,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測量技師或法定有資格的專業人員辦理繪製及簽證。更重要的是第二項:這份圖必須明確記載「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如有遺漏或錯誤致他人受損害者,建物起造人及繪製人願負法律責任」,並且簽名蓋章、寫上開業證照字號。這幾個字看起來是格式,實際上是你日後追究責任的法律依據。如果標示圖把陽台算進主建物面積、把共有部分劃成專有、把樓層搞錯,受害的不只是當下這一戶,可能是整棟樓的住戶。第三項則處理另一個現實問題:申請人不是委託繪製人時,必須在登記申請書上簽名同意,避免有人偷偷改你的圖紙。
法律定性
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為建物標示圖簽證責任條款,規範以建物標示圖路線(取代地政機關實地測量)申請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標示圖必須由開業建築師、測量技師或法定有資格之專業人員繪製簽證,並承擔與建物起造人連帶之法律責任,建構台灣建物登記效率化背後的權責對位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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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我買的房子實際面積跟建物登記謄本上的差很多,能要求賠償嗎?▾
可以,路徑有兩條。第一條找建商:依買賣契約主張瑕疵擔保(民法第354條)或不完全給付。第二條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找建物標示圖的簽證人:建築師或測量技師依本條第2項負法律責任。兩條路可以同時走或擇一走,看哪邊比較有資力支付賠償。內行人提示:很多人只找建商,建商倒閉就以為沒戲了,其實建築師個人的責任不會因建商倒閉而消滅,而且建築師通常有業務責任保險可以理賠。
Q2建物標示圖是誰簽的我怎麼知道?▾
看建物標示圖的右下角或圖框內的簽證欄位。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第2項規定,必須記載繪製人姓名、開業證照字號,並簽名或蓋章。如果你手上沒有原始標示圖,可以到地政事務所申請建物標示圖影本(每張規費約20元)。內行人提示:申請時順便申請建物登記謄本和異動索引,三張文件一起對照,能看出整棟建物從起造到現在的所有登記變動軌跡。
Q3建商說圖紙是建築師畫的不關他事,是真的嗎?▾
完全不是。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第2項明確規定「建物起造人及繪製人」共同負法律責任。「及」這個字是關鍵:起造人(建商)和繪製人(建築師)是連帶責任,受害人可以擇一或同時請求。建商以「不關我事」推卸是常見話術,遇到這種回應請直接引用本條第2項回應對方。內行人提示:建商堅持說不關它事本身就是契約上的給付遲延,你可以主張買賣契約解除或減少價金。
Q4建物標示圖出錯誰負責?▾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第2項,建物起造人(建商)及繪製人(建築師/測量技師)負連帶法律責任,受害人可擇一或同時請求。
Q5建物標示圖是什麼?▾
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時依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繪製的圖紙,記載平面圖、位置圖、面積等,是地政機關認定建物權利範圍的權威依據。
Q6誰可以簽建物標示圖?▾
開業之建築師、測量技師或其他依法規得為測量相關簽證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須在圖上載明姓名+開業證照字號+簽名蓋章。
Q7什麼是連帶法律責任?▾
多數債務人就同一給付各負全部責任,受害人可對任一人或全體請求全部賠償,這條把建商與建築師綁在一起賠你。
Q8建物標示圖怎麼申請查閱?▾
到建物所在地的地政事務所臨櫃或網路申請建物標示圖影本,每張規費約20元,建議同時申請建物登記謄本與異動索引對照。
Q9建物面積登記錯誤怎麼追責?▾
取得謄本+標示圖→查右下角簽證人→寄存證信函通知建商與簽證人→提民事訴訟主張連帶賠償→同步向專業公會申訴。
Q10建築師簽證錯誤求償時效多久?▾
侵權損害賠償請求權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2年內提起,最長10年(民法第197條);公會懲戒程序依各公會章程,通常無時效但越早越有利。
Q11怎麼證明建物標示圖確實有錯?▾
聘請現場實地測量公正第三方(如其他開業測量技師)出具測繪報告,比對原始使用執照竣工平面圖與實際現況,並保留所有對照紀錄。
Q12找建商賠 vs 找建築師賠哪個有利?▾
雙軌並行最佳。建商通常資力較大但可能脫產倒閉;建築師個人責任不滅且有業務責任保險。實務上同時告兩方並要求連帶賠償。
容易搞混的概念 AI 輔助整理
| 比較面向 | 建商起造人 | 繪製簽證人 |
|---|---|---|
| 責任主體 | 依買賣契約瑕疵擔保(民法 354)+ 不完全給付 | 依土地登記規則第78條之1第2項法定連帶責任 |
| 求償時效 | 瑕疵發見後 6 個月內通知+1 年內請求(民法 365) | 侵權知有損害起 2 年、最長 10 年(民法 197) |
| 求償管道 | 民事訴訟、消保官調解 | 民事訴訟 + 公會懲戒程序 |
| 資力保障 | 建商可能倒閉、脫產 | 建築師業務責任保險可理賠,個人責任不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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