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業代理人證書費及開業執照費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根據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第40條,專業代理人證書費及開業執照費金額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根據台灣行政院法制局於2006年12月1日修訂核定的《台灣行政院法制局訂定之專業證照及業務執照費用收取標準表》中,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證書費定為1000元,開業執照費定為2000元。 然而,由於網路上沒有找到更多關於土地登記專業代理人管理辦法第40條的詳細資訊,無從確認中央主管機關具體定的金額是否有更新或修改。因此,在缺乏更確切資料的情況下,我無法提供更詳細或最新的資訊。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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