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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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第三條第二款所定影響區段地價之因素,包括土地使用管制、交通運輸、自然條件、土地改良、公共建設、特殊設施、環境污染、工商活動、房屋建築現況、土地利用現況、發展趨勢及其他影響因素之資料等。
- 2.前項影響區段地價之資料,應依地價區段勘查表規定之項目勘查並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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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地價調查估計規則第9條的規定: 1. 影響區段地價的因素包括土地使用管制、交通運輸、自然條件、土地改良、公共建設、特殊設施、環境污染、工商活動、房屋建築現況、土地利用現況、發展趨勢以及其他影響因素的資料。 2. 影響區段地價的資料,應按照地價區段勘查表所規定的項目進行勘查和填寫。 參考資料:“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地價實價評估管理系統(https://lci.moi.gov.tw/gnweb/ax/utility/utility.htm)
- 第三條第二款條文
- 地價調查估計規則 第 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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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