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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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築改良物價調查表,應包括左列各事項,其格式由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定之: 一、建築改良物及建築地所有權人姓名、住址、地號。 二、建築改良物之種類。(依本規則第四條所分之種類) 三、建築改良物建築年月。 四、建築改良物之建築情形及簡單圖說。 五、建築改良物之使用狀況及其收益情形。 六、建築改良物之耐用年限。 七、建築改良物廢棄後之殘餘價值。 八、建築改良物之面積(平方尺計)或體積。(立方尺計) 九、建築改良物之買賣價格。 十、建築改良物之附屬設備。如衛生、電氣等。 十一、建築改良物建築時,所用各種工料之數量及其費用。 十二、建築改良物之增修情形。 十三、建築改良物佔地面積。 十四、調查年、月、日。 十五、調查員簽名、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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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第5條,建築改良物價調查表的內容應包括以下事項,其格式由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定義: 一、建築改良物及建築地所有權人的姓名、住址和地號。 二、建築改良物的種類(根據本規則第4條所列的種類)。 三、建築改良物的建築年月。 四、建築改良物的建築情況和簡單圖解。 五、建築改良物的使用狀況和收益情況。 六、建築改良物的耐用年限。 七、建築改良物廢棄後的殘餘價值。 八、建築改良物的面積(以平方尺計)或體積(以立方尺計)。 九、建築改良物的買賣價格。 十、建築改良物的附屬設備,如衛生設施、電氣設備等。 十一、建築改良物建築時使用的各種工料數量及其費用。 十二、建築改良物的增修情況。 十三、建築改良物佔地面積。 十四、調查的年、月、日。 十五、調查員的簽名和蓋章。 例如,當估價機關進行建築改良物價值估算時,根據這些資料記錄在調查表中,可以清楚地了解該建築物的相關情況,以便進行財產估價。
- 改良物名詞
- 所有權名詞
- 第四條條文
- 土地建築改良物估價規則 第 4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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