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條例 第 35 條(土地增值稅之徵收及免徵)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實施漲價歸公,土地所有權人於申報地價後之土地自然漲價,應依第三十六條規定徵收土地增值稅。但政府出售或依法贈與之公有土地,及接受捐贈之私有土地,免徵土地增值稅。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平均地權條例 第35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