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之規劃,應於施工前一年內辦理完成。
根據農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 22 條的規定,重劃區農路、水路工程的規劃應於施工前一年內完成。這表示在進行重劃工程施工之前,必須在最晚一年前完成農路和水路工程的規劃。具體的規劃流程和要求可能需要參考該法規的其他相關條文和相關文件,例如相關的計畫書、行政文件或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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