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2

快速跳轉
  1. 1.本辦法所稱地籍總歸戶,指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簿所載同一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人在施行平均地權區域內之全部地籍資料予以歸戶。
  2. 2.前項同一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人之認定方式如下: 一、自然人:以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編號同一者。 二、法人非法人團體:以其名稱及統一編號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編號同一者。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第2條,地籍總歸戶是指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簿內同一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人的地籍資料歸戶處理。在辦法中對同一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人的認定方式有以下規定: 一、自然人:以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的編號是否相同為依據。 二、法人或非法人團體:以其名稱及統一編號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編號是否相同為依據。 舉例來說,如果某地籍資料中的同一所有權人為一位自然人,那麼該自然人的姓名及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編號必須相同。又或者,如果該地籍資料中的同一他項權利人為一個法人團體,則其名稱及統一編號或第五條第二項規定編號必須相同。 這些規定的依據可以參考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本身,具體在第2條中有提到的規定。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第 2 條規定:「本辦法所稱地籍總歸戶,指將土地及建築改良物登記簿所載同一所有權人、他項權利人及管理人在施行平均地…」(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地籍總歸戶實施辦法第 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