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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 第 29 條(不能自耕之申請收回)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耕地承領人依本條例承領之耕地,在地價未繳清前,承領人不能自耕時,得申請政府收回,另行放領,並依其所付之地價一次發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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