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規定了農村社區土地重劃工程的規劃設計、發包、施工和決算程序。根據該條規定,辦理重劃區工程的程序如下: 1. 現況調查:對重劃區的現況進行調查。 2. 現況測量:對重劃區進行測量。 3. 道路與溝渠中心位置之測量及釘樁:測量道路和溝渠的中心位置,並進行釘樁。 4. 重劃區土地模擬分配位置圖之繕製:繪製重劃區土地模擬分配位置圖。 5. 工程設計:進行工程的設計。 6. 工程設計預算書、圖之編製:編製工程設計的預算書和圖。 7. 工程發包:進行工程的發包程序。 8. 放樣施工:將工程放樣,進行施工。 9. 施工管理:對施工進行管理。 10. 工程驗收及移交接管:進行工程的驗收和移交。 11. 決算辦理:進行工程的決算程序。 此外,根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15條,若溝渠工程在農田水利會事業區域內,應通知該農田水利會派員參與規劃設計。這表示農田水利會可以參與溝渠工程的規劃設計工作。例如,在溝渠的設計階段,農田水利會可以提供相關專業知識和意見,確保溝渠工程符合需求和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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