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村社區土地重劃條例施行細則第20條的規定: 1.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在公告土地分配結果前,應舉辦公聽會,向土地所有權人說明土地分配結果並聽取其意見。 2. 在進行公告時,應附帶以下圖冊一同公告: a. 計算負擔總計表 b. 重劃前後土地分配對照清冊 c. 重劃前地籍圖 d. 重劃後土地分配圖 e. 重劃前後地號圖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在土地分配公告前對土地所有權人進行說明和聆聽意見,同時提供相關圖冊以供公眾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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