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點及衛星控制點之名稱,用三毫米之仿宋體,橫書於點之上方或右方。
依據地籍測量實施規則第 141 條,三角點及衛星控制點之名稱應使用三毫米的仿宋體,橫書於點的上方或右方。這條規定要求在三角點及衛星控制點上標示名稱時,使用特定字體大小和位置,以確保標示清晰可讀。這能夠提供給地籍測量相關人員在工作中準確地識別這些點的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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